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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及寒假放假调休的通知
日期: 2016-12-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调休安排及值班人员报送时间

 

(一)放假时间: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共3天。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假期值班人员报送时间:12月28日14:00前。

 

二、寒假放假安排及值班人员报送时间

 

(一)学生放假、开学及补考时间

 

1. 放假时间:1月12日(星期四)开始放假。

 

2. 开学时间:2月18—19日学生报到注册、领书,2月20日正式上课。

 

3. 补考时间:2月25—26日。

 

(二)教职工放假、开学上班时间

 

1. 放假时间:1月14日(星期六)开始放假。

 

2. 开学上班时间:2月17日(星期五)。2月18日、19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与学生报到注册、领书等工作有关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三)假期值班人员报送时间:1月12日12:00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录入OA系统,同时书面(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报送保卫处。

 

(二)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安稳办要以防自然灾害、防火、防盗为重点,认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学工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学生公寓的管理及假期的学生活动;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师生的饮食安排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基建处要做好寒假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三)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教职工,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职工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不足三天的经本部门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四)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桂林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中层以上干部要保持通信畅通。

 

(五)需要送学校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请在1月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移交。

 

(六)各部门单位假期加班,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七)假期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0773—586328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89266。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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