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9月6日(星期六)至9月8日(星期一,中秋节)放假,共3天。
二、放假要求
1. 请各部门、单位 按需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2.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于9月3日17:00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录入OA系统,同时书面(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报送院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1份。
3. 请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4. 放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0773—586328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95660。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