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将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开学及补考时间
1. 放假时间:7月17日(星期四)开始放假。
2. 开学时间:8月30—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3. 补考时间:9月6—7日学生补考。
二、教职工放假、开学上班时间
1. 本学期放假时间:7月19日(星期六)开始放假。
2. 下学期开学上班时间:8月29日(星期五)。8月30日—31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与学生报到注册等工作有关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三、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院长办公室每逢星期一、三、五上午9:30—12:00值班,财务处每逢星期三、五上午9:30—12:00值班,其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各部门、单位须在7月15日(星期一)前,将暑假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书面报院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1份,同时录入OA系统。
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 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安稳办要以防自然灾害、防火、防盗为重点,认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学工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和学生公寓的管理,院团委安排好假期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后勤管理处做好留校学生的饮食安排和食品卫生安全;基建处做好假期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2.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教职工,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职工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不足三天的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3. 放假期间,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桂林时,严格执行有关干部请假制度。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中层以上干部要保证通信畅通。
4. 凡在机要档案室借了文件还未归还的部门及个人,请在7月1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文件还清。
5. 各部门假期加班,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6.放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院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0773—586328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95660。
院长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