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中秋节: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补9月20日(星期五)的课。
2.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补10月4日(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补10月7日(星期一)的课。
1. 各部门、单位在放假前要加强师生特别是2013级新生的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于9月18日17:00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书面报院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1份。
3.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如遇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总值班报告(值班电话:0773-5863280);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0773-229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