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学期2011级、2012级课程表初步排出,请各系、部任课教师及教学秘书进行网上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凭本人用户名及口令进入教师信息查询及成绩录入系统。
(二)点击“课程安排”或“教师课表”进入所开课程查询界面,选择学期(2013-2014年度上学期),直接查询就可以看到下学期本人所担任的课程。请认真核对课程名称、学时、任教班级、节次、教室安排等,如系统中录入有误请及时反馈。多媒体教室为:北校区1号教学楼307-322、407-422、507-523、1123、1124、1223、1224、1323、1324、1423、2号教学楼2108教室及电教1、南校区南综112-115、211、213-218、308、311-318、404-410等。
教师课表如有问题,请填写“课表调整申请表”,经课程所在系、部领导签字同意,交教务处审核后处理。因本学期一些专任教师转岗、部分系、部实验楼搬迁、新建教室、分校区上课等原因,下学期课表还会有一些调整的可能,所以请教师们不急于打印课表,待下学期开学时再打印正式课表。无特殊原因暂不调课。
(一)因课程信息的最终来源是系统中的教学执行计划,请核准本系所属各年级各专业各门课程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课程是否有遗漏,学分、成绩制式(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请导出本系各专业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经教秘和本系领导签字后于7月10日下午下班前交教务处。
(二)开设有专业选修课程的系需对各门选修课的选课学生进行选课。
(一)由于目前学校已有南北两个校区,排课时遵循学生就近的原则,尽量减少两校区之间的流动。如教师核对课表时发现同一上午或下午不在一个校区上课,请在“课表核对登记表”上登记。
(三)各系、部教秘审核教师上课资格,未通过学院试讲的教师不能担任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聘请学院机关行政人员上课须通知其填报兼职教师上课申请表,系、部汇总后交教务处;从院外聘请的教师及返聘教师担任教学任务的,须将教师的姓名、职称、试讲报告等相关材料及其拟担任的教学任务安排一并交教务处审核。
(四)请各系、部按课程归属通知任课教师及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核对课表,课表核对工作请于2013年7月5日下午下班前完成,并将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后的“课表核对登记表”于上述时间前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