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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3-06-26 信息来源: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3〕48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进行申报动员,成立申报团队,按照桂教高教〔2013〕58号文件规定的立项范围和立项原则,参阅历年《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调研、选题和论证等工作。

(二)我院申报选题以研究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特色和需要为主。申请人可根据我院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围绕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践教学、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选题。论证要逐条逐项进行,不能简单草率。要做到选题有新意,论证有针对,观点有创新,方法有特点,成果有价值。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项目组应由6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自治区教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自治区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研自治区教改项目不超过2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自治区教改项目立项,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我院申报的自治区教改项目,原则上要求是在研或结题的院级教学研究项目。

三、推荐办法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按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申报名额分配数,推荐14个项目上报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申请人于7月12日前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2份,并发电子版到教务处邮箱(jwc@guat.edu.cn)。如确有反映立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供专家评审时查阅的备查材料,请提交1份。

(二)《201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三)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13年3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四)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按照重点项目每项1.5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0.5万元额度的2倍来编制项目预算经费。

五、其他事项

为规范申报材料,使材料打印整齐、美观,提高申报质量,对我院申请人《项目申请书》的填写作如下要求:

(一)封面的字体用宋体加粗,字号用三号。

(二)段落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三)申请书表内段落标题第一级字体用黑体,字号用四号;第二级字体用仿宋体加粗,正文字体用仿宋体,字号用小四号。行间距取固定值23磅。数字和字母的字体用“Times New Roman”,双引号及其他标点符号的字体用宋体。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李瑜玲、吴玉萍,电话:2253026。E-mail:jwc@guat.edu.cn

教务处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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