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32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端午节放假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二、疫情防控要求
1. 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师生员工“端午节”假期不离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及广西8个边境县(市),非必要不跨市出行。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在桂林市流动。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假期师生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如确需跨省、跨市出行的,需向学校办理报备审批手续。跨省、跨市的师生员工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健康管理要求,返校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返校后按照属地防控要求落实相关健康管理。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组织校外各类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不参加聚餐、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减少将校外风险带入校园的机会。
2. 全覆盖做好健康监测。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师生出行信息台账,全覆盖做好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监测,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到“人数清、位置清、轨迹清、管控情况清”。假期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的有关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规定落实,避免风险人员返岗返校。
3. 强化个人防护指导。各部门单位要在放假前向师生员工告知假期注意事项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员工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地疫情防控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如发现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4. 从严抓好校园防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人”、“物”和“环境”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推进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教室、食堂、宿舍、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场所防控,定期通风换气,做好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严格把好校门关,要求全员佩戴口罩、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强化风险排查和应急准备,提高精准防控水平。强化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租户、经营户等社会人员的健康管理。
5. 强化校园保障水平。各部门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校园服务保障水平,充分满足“端午节”假期留校师生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需求,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育人的质量,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有序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加强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适当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校内文体活动,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和紧张情绪。
三、其他要求
1.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 严格落实校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等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3. 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需于6月1日(星期三)17:00前将通过OA系统报送。
4. 放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学校24小时总值班电话:0773—586328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89266。
卫生所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89200。
校长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