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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竞赛/项目实验室管理规范
日期: 2026-01-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本科生竞赛/项目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科生竞赛/项目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保障实验室用于大学生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的核心功能,营造有序、高效的竞赛研究环境,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实验室是学院内部公用的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专用场所,旨在为参与学科竞赛/项目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研究和实践平台,助力学生提升竞赛/项目能力与创新素养。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学生(包括各年级参与竞赛/项目的学生)以及负责实验室相关竞赛/项目管理的教师。

第二章 办公位管理

第四条:办公位划分原则。按照1.5米间距标准,对实验室内部空间进行合理规划,划分出具体的独立办公位,并对每个办公位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办公位台账。

第五条:办公位分配流程:

申请:由学院希望带领学生参与竞赛的老师向学院实验室管理部门提交《机电工程学院竞赛/项目实验室办公位申请表》,申请表需详细说明申请办公位的数量、所带领竞赛/项目团队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计参与学生人数等)以及科研和竞赛需求。同时,各竞赛老师需根据申请办公位的数量,细化出预期成果(奖项、专利、论文、项目等)。

考核:学院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老师的科研能力、竞赛指导经验、过往竞赛/项目成果以及申请理由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考核。

分配: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实验室办公位总数以及各申请老师的实际需求,制定办公位分配方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每个老师分配到的办公位由其单独负责管理。

第六条:办公位使用要求。各负责老师需加强对所管理办公位的日常管理,确保办公位整洁有序,严禁将办公位私自转让、出租或占为己有,不得擅自改变办公位的布局和用途。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七条:人员准入条件。原则上只安排大二和大三的学生进入本实验室。申请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需具备强烈的竞赛/项目意愿和一定的相关专业基础,由负责老师推荐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人员清退机制。对未参与竞赛/项目的学生(包括竞赛/项目结束后未及时离开的学生)进行统一清退。实验室管理部门每学期末(12月1号、7月1号)联合各负责老师对实验室学生进行核查,确认学生的竞赛/项目参与情况,对不符合留在实验室条件的学生,发出清退通知,限期办理离开手续。

第九条:人员补入流程。当实验室出现办公位空缺或负责老师有新增竞赛/项目需要补充学生时,由负责老师发布招募信息,渴望参与竞赛/项目的学生可自愿报名,经负责老师考核筛选后,报学院实验室管理部门备案,办理补入手续。

第十条:学生行为规范。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需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负责老师的管理,积极参与竞赛/项目相关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爱护实验室公共设施和设备,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的环境。学院每学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原则上连续三次不符合规范的学生,进行人员清除处理,并收回该工位的使用权。

第四章 成果考核与管理

第十一条:成果上报要求。各负责老师需在每学期末向学院实验室管理部门提交《机电工程学院竞赛/项目办公位成果考核表》,详细说明本学期所带领竞赛团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参与情况、研究进展、获奖情况等成果信息。

第十二条:考核评估。学院根据各负责老师上报的成果情况,结合日常对实验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各负责老师及其带领的竞赛团队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办公位分配、资源调配等的重要依据。如:每年7月份,学院组织考核组,核查各《机电工程学院竞赛/项目办公位成果考核表》,依据完成度进行下一年办公位置的分配。

第十三条:对考核优秀的负责老师和竞赛团队,学院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并优先考虑空余办公位的分配;对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调整其办公位分配或取消其使用实验室的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范由学院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附件:

机电工程学院竞赛/项目实验室办公位申请表

机电工程学院竞赛/项目办公位成果考核表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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